1、负责对项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组织、实施;
2、根据总部与项目公司的权责体系,在总部宏观政策范围内,结合项目公司地域及自身特点,制定项目公司的人力资源政策以及实施办法,包括招聘、培训、绩效以及薪酬福利等政策的制定与实施;
3、传递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理念,与总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保持密切沟通,在公司政策范围内开展实施人力资源工作。
1、统招本科以上学历,心理学、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;
2、8年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验;
3、具备较强的战略思维能力、判断力及执行力;
4、熟悉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技术、企业管理、领导艺术、心理学等领域的知识技能;
5、热爱人力资源事业,富于责任心、敬业精神及团队精神;
6、优秀的表达能力、说服能力及沟通能力;
7、具有客户服务导向理念及较强的沟通能力(善于观察、倾听和表达);
8、良好的职业形象,具有较强的适应性、影响力以及学习能力。